适用人群
1、睫毛稀少,睑缘苍白,眼神黯淡无神者。
2、眼型不佳、有美化眼型意愿者。
3、重睑术过宽,长期不能恢复者。
4、倒睫术或眼袋术后,下睑过宽或需遮盖瘢痕者。
5、长期佩戴隐形眼镜者。
6、求美者的个人爱好及职业要求。
禁忌人群
1、患有眼部疾患者,如睑缘炎、麦粒肿、结膜炎者等。
2、眼睑有或外翻、眼球外凸明显、上睑皮肤松弛明显、下垂或眼袋明显、单眼皮者。
3、患有皮肤病、传染病(肝炎、艾滋病)者。
4、瘢痕体质、过敏体质者。
5、精神状态异常或精神病患者。
6、妊娠期、哺乳期或月经期者。
7、期望值过高或抱有不切实际要求者。
术后护理
1、红肿期(术后当天)
纹绣处会出现轻微红肿现象。处理方式包括:治疗后1~3天不可吃海鲜,喝酒,以防过敏红肿。
2、结痂期(术后2~3天)
红肿逐渐消失,纹绣处会出现结痂。处理方式包括:在创面上外用消炎药(金霉素眼膏)防止感染,每天2次,连续三天;治疗后3天内创面不能沾水,要保持干净;禁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;结痂后不宜接触热水、蒸汽等,防止痂软化、脱落等。
3、结痂脱落期(术后4~7天)
肿胀完全消失,痂皮脱落。处理方式包括:结痂后应使其自行脱落,不能人为抠掉;避免游泳、桑拿、锻炼等出汗的运动,会妨碍着色;结痂后不宜接触热水、蒸汽等,防止痂软化、脱落等。
4、返色期(术后8~30天)
颜色基本固定,呈现自然效果。效果定型后若想做些微小调整,可在补色时提出,进行调整。
术前注意
1、进行医患沟通,了解完整手术流程和风险,做好心理准备。
2、完善术前检查,包括常规检查如血常规、凝血功能等,患有糖尿病、心脏病、皮肤过敏或受伤手不易痊愈者,以及白血球过多、血小板不足、出凝血时间延长、皮肤对色素有排斥者,不适宜做。
3、术前遵医嘱停用抗凝药物等。
4、注意避开月经期,以免发生出血,影响效果。
5、手术部位近期进行过其他手术需提前与医生沟通,必要时延期进行本次手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