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20万抽脂灼伤小腿 网模求偿361万

彭女为网拍模特儿,2014年1月前往板桥某医美诊所,进行抽指手术,不料过程中却因诊所人员不当使用烘被机,烫伤彭女小腿,造成15公分巨大水泡,伤及真皮,愤而提告。新北地院认为彭女未能举证诊所事后处置与伤口恶化的关联性,驳回请求。

陈姓医生为彭女执行腰部抽脂体雕手术,过程中吕姓护理师因见彭女发冷颤,使用烘被机想帮彭女取暖,却疏忽温度与加热时间,事后造成吕女右下腿外侧长出15公分的水泡,伤口还开始流脓、流汤,甚至溃烂。

彭女称,求助林口长庚医院确诊为3度灼伤,认为诊所称伤口为2度灼伤,有所隐满。陈姓医生事后表示,可协助清创,术后彭女见伤口没有好转,求诊其他医师,才发现伤口已伤及真皮,身心大受影响。依医疗费、工作损失、精神抚慰金等,向诊所求偿361万。

法官审查医疗监定书,发现内容载明「病人右脚烫伤程度为2度烧烫伤,合并轻微感染,若术后照护不佳,可能变成长庚医院诊断结果」,认为彭女手术当下仅达2度烧烫伤。

新北地院认为彭女未能举证诊所事后处置与伤口恶化的关联性,加上双方已和解,诊所愿归还手术费20万,驳回请求。可上诉。

  • 35 人关注